根据《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》有关规定,深圳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(以下简称辅警)2816名,其中勤务辅警2696名(执法勤务类辅警996名,一般勤务类辅警1700名)、文职辅警120名(技术文职类辅警12名,一般文职类辅警108名)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对象
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(非在职)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人员。其中,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(非在职)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;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(即2024年5月6日)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。
二、应聘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遵守法律、法规和社会公德。
(二)年龄要求。
应聘辅警应当年满20周岁(即2004年5月5日及以前出生),职位表中有年龄要求的,以各职位的具体要求为准。其中,年龄为30周岁,是指1993年5月6日至2004年5月5日期间出生;年龄为35周岁,是指1988年5月6日至2004年5月5日期间出生;年龄为45周岁,是指1978年5月6日至2004年5月5日期间出生。
(三)学历要求。
1.应聘勤务辅警中的执法勤务类辅警职位(详见附件1职位表)和文职辅警中的技术文职类辅警职位(详见附件3职位表)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2.应聘勤务辅警中的一般勤务类辅警职位(详见附件2职位表)和文职辅警中的一般文职类辅警职位(详见附件4职位表)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,退役士官和士兵可以为高中以上学历,但应在入职后最长四年内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,否则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。
(四)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,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、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。
(五)符合本公告和职位表(附件1至4)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(六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应聘:
1.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。
2.曾被行政拘留、收容教养、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。
3.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。
4.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。
5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。
6.在辅警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。
7.参照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》,具有该办法第八条、第九条规定情形的。
8.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(境)外留学、工作、生活,对国(境)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。
9.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。
(七)辅警招聘实行回避制度。深圳市公安局民警和职工的配偶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,除另有规定以外,原则上不得应聘到该民警、职工同一部门,或者有直接管理、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。
三、应聘程序
(一)查询职位。
本次共招聘996名执法勤务类辅警、1700名一般勤务类辅警、12名技术文职类辅警和108名一般文职类辅警。具体职位表及资格条件分别详见附件1至4。应聘人员可通过深圳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(http://ga.sz.gov.cn/)或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(以下简称深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,网址为http://hrss.sz.gov.cn/szksy/)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、职位、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。
(二)报考方法及时间。
1.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,不受理现场报名。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详见《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》(附件5),可通过深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上的相关